近年来,我市辖区内私自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对讲机较多,导致电波干扰现象严重。为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保障合法用户权益,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《关于开展全省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》(苏无管〔2009〕103号)等文件精神,现决定对全市违法使用对讲机进行专项整治。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:1、非法对讲机的生产、销售厂商和场所;2、小区物业、建筑工地、餐饮娱乐场所、宾馆饭店、商店度假村、车友会等违法使用对讲机的地方;3、未经批准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;4、无照的车载电台。
凡未办理设台审批手续、未领取电台执照且在我市辖区内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,请务必于7月底前到宿迁市无线电管理处补办设台手续。对逾期不补办手续的,一经发现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特此通告。
联系电话:4389278
联系人:王先胜
宿迁市无线电管理处
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